1、民間借貸案件,向哪個法院起訴?
如未約定管轄法院,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實際居住地為準。
2、民間借貸案件,起訴要準備哪些證據?
原告向法院起訴,需要提供借款合意以及款項出借事實的相關證據,如借條、銀行轉賬憑證等。
3、沒有借條,可以起訴嗎?
沒有借條,但是可以通過電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短信記錄等證實雙方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且出借方可以提供款項出借的銀行憑證的,包括微信轉賬憑證、支付寶轉賬憑證等,具備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可以起訴。
4、民間借貸案件,己方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承擔嗎?
除非雙方對律師費的負擔做出了明確約定,否則一般是誰委托誰支付。
5、民間借貸案件,可以向對方主張利息嗎?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除非在借條等書面憑證中約定了利息,否則一律視為無利息。但是在一方逾期還款的,逾期后可以主張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損失。
6、出借人可以將民間借貸中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嗎?
可以,出借人可以通過書面告知的方式通知債務人有關債權轉讓的意思表示,而債權受讓的第三人也可以直接通過訴訟的方式告知債務人。
7、民間借貸案件,訴訟時效為多長時間?
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計算。如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則從主張還款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可以因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請求、借款人同意履行還款義務等情形而發生中斷。訴訟時效中斷的,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8、民間借貸案件的訴訟時效已經過了,還能再去起訴嗎?
可以,但是如果借款人以訴訟時效抗辯,那么法院將不支持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當然,如果訴訟時效過了,但是借款人同意履行的,那么便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
9、民間借貸案件,利息最高不得超過多少?
如目前向法院起訴,且借款時間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則借款年利率不得超過借款成立時一年期LPR的四倍;如果借款時間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那么利息的限制將分段計算:2020年8月19日之前的年利率不得超過24%,2020年8月20日之后不得超過一年期LPR的四倍。
10、民間借貸案件,是父債子還嗎?
借款人死亡的,如借款人的子女有繼承借款人的遺產,則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有限還款責任;如放棄繼承或者無財產可供繼承的,則無需承擔借款人的債務。
11、夫妻一方所簽訂的借條,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一方簽訂借條,另一方追認的,或者款項是進入到夫妻另一方個人賬戶進行共同生產經營的,或者所借款項系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否則,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生活日常需要所負擔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2、民間借貸案件,債權可以繼承嗎?
可以。出借人死亡的,其借款債權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其繼承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張歸還借款。如果借款人又向出借人的繼承人重新出具借條的,該借條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修訂后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結合新的司法解釋,應該怎樣出具合法借條呢?
借條范本⑴
為做生意之故⑵,今收到⑶張三⑷(身份證號:34222……)⑸以現金⑹出借的50000.00(人民幣伍萬元整)⑺,借期伍個月⑻,月利率1%(佰分之壹)⑼,貳零貳壹年陸月壹日到期時本息一并還清。如到期未還清,愿按當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⑽計付逾期利息。
立此為據。⑾
借款人:李四⑿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⒀
借款人:李四媳婦⒁
身份證號:⒂
家庭住址:(具體到門牌號)
貳零貳壹年壹月壹日⒃
注:范本僅供參考
01、標題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內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后一頁。
02、“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后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
03、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實際交付,但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提出雖然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的情況仍舊常見。因此,采用“今收到出借的多少元”這種表述,更強調了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04、此處寫明出借人姓名全名,應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05、出借人姓名后應附身份證號。
06、“現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是銀行轉賬,應將表述修改為“銀行轉賬”,并保留銀行轉賬憑據。
07、金額應寫明幣種,同時書寫阿拉伯數字和大寫數字,以免發生篡改數字行為而引發爭議。
08、借款期限必須明確,且要大寫,以免產生爭議。
09、借款利率應明確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時大寫標明。
10、到期未還后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利率一致是常見的爭議焦點,應在借條中明確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11、“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內容。
12、借款人姓名應寫全名并附上身份證號碼,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按捺手印。
13、寫上借款人家庭住址和聯系方式,因為后期訴訟立案需要被告信息。
14、已婚借款的要配偶簽字按捺手印,確認為夫妻共同債務,避免爭議。
15、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交給出借人,避免后期訴訟到派出所調取身份證信息。
16、落款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并應大寫。借條末尾日期下面的空白處最好裁掉。
注意:借條書寫中如有涂改時,應要求借款人在涂改處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借條。借條書寫完成后,為防止篡改,借款人可拍照留存,或復印一份留存(并請出借人簽注“該借條復印件與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