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群眾通過頂端新聞“我想@領導”問政平臺向鄭州市領導、鄭州市教育局局長投訴:到了暑假,朋友圈里充斥著大量販賣中小學學位的信息,公然表示低于分數線也能錄取、某學校名額幾個……
7月17日,鄭州市教育局宣傳外事處處長閆曦致電頂端新聞記者,要求撤下群眾留言:“那是不是說MLGB(罵人粗話)了就不放了?”“初中和小學招生階段,類似信息不要放出來”。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