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襄陽市衛健委針對媒體反映“襄陽健橋醫院公開販賣出生證販賣嬰兒”問題作出的情況通報。
該通報稱,11月6日晚,工作專班進駐涉事醫院,連夜詢問了相關人員,并封存了相關資料作進一步核查。
目前,涉事醫院婦產科已停業整頓,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醫院院長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接受調查。工作專班已約見舉報者獲取了相關材料。相關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11月6日,有網帖舉報湖北襄陽健橋醫院涉嫌販賣出生證明,稱經過一年多的暗訪發現,襄陽健橋醫院院長葉某某勾結多地中介團伙,利用社交平臺公開發布辦理出生證信息,物色客戶,販賣出生證明、疫苗本。該網帖稱,買證者只需提供身份信息,給9.6萬元,醫院方面就會按照“正常”生產流程,在醫院辦理建檔、產檢、住院、分娩、出院等全套真實信息,“生產”兩天出院后,客戶就可以帶著“買來的孩子”前往該醫院采集足底血(新生兒出生采集足底血),后辦理出生證明,全部過程最長7天就完成。同時,醫院方面提供全國通用版本的疫苗接種本,并按照“真實”新生兒出生的流程“打疫苗”,打印乙肝及卡介疫苗注射記錄、注射日期、疫苗生產廠家及疫苗批號。
醫療系統到底是怎么樣的?醫院為什么可以把孕婦從建檔到孩子開出生證明全部做完的?而且就幾天時間全權搞定,衛生管理部門一點不知情嗎?沒有管理責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