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訴時間有限制,是三年。
欠款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欠款的起訴期限為3年。欠款超過訴訟時效的處理如下: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欠款、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所以,在超過訴訟時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慮采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
3、如果欠條所針對的對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訴訟時效仍然按照一年處理。租賃合同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數額,并未改變其與債權人之間的租賃關系。因此,租賃合同當事人之間就該欠款結算單所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規定。